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坊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12-13
哈香政办发[2023]13号
香坊区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4号)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香坊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把握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或按区委、区政府的完成时限要求进行调整。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建议,由区政府予以调整。
附件:香坊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香坊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呈报部门 |
重大决策事项 |
完成时限 |
1 |
区营商局 |
香坊区开展“证照联销”试点改革实施方案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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