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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坊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8-16 浏览次数:1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23号)《哈尔滨市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哈政办发〔2022〕22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香坊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主体责任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和有关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把准政务公开工作方向,认真学习文件,吃透精神,把握内涵,理解到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和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稳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将《任务分解表》各项贯彻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指导,夯实薄弱环节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和有关单位要聚焦本单位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坚持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建立本单位政务公开业务知识与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工作机制。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提升弱项补齐短板,着力提升相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强化跟踪问效,抓实公开质效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和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任务分解表》,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区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应用等制度建设,强化对工作开展不积极、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单位的通报和跟踪督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香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香坊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1.切实做好政策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等工作,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中及时公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公众参与方式。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及时公布决策草案全文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3.公开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发改

——

2022年底前

4.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利企便民政策及其解读信息,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区营商局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5.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区营商局

发改局、区商务旅局交通局、区工信局

2022年底前

6.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工作依托现有政民互动渠道,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发改住建

——

2022年底前

7.严格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各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31号)要求,按照“谁产生、谁上传,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依托“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地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政策性文件、公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情况依法向社会公示,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局

——

2022年底前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8.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减税降费”栏目,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区税务局

——

2022年底前

9.公开2022年度税费政策优惠指南。

财政局

区税务局

2022年底前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10.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5号)要求,对本级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审批服务信息及批准结果信息及时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并将有关行政许可信息通过“黑龙江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填报系统”归集到信用中国(黑龙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依法依规公开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

发改

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

11.公开2022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及实施情况,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信息、竣工信息和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发改

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

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动态更新每日疫情通报、防控动态、防控政策、核酸检测机构、发热门诊、疫苗接种点等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

卫健局、区委宣传部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13.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卫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14.把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栏目,用好权威渠道,发布权威声音,凡在其他渠道发布疫情防控信息的,要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方便公众查阅。

卫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街镇

2022年12月底前

15.按照流调信息发布规范,及时公开涉及本区的流调信息,加强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卫健

——

2022年底前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16利用政府网站“稳岗就业”栏目,公开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办事指南、咨询方式等信息;通过政策宣讲、发放政策手册和宣传单等方式,促进企业和群众更好的知晓并享受政策动态公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线上培训平台目录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及时公布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培训补贴标准、培训办理流程和补贴申领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人社局

各街镇

2022年底前

17通过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的解读材料,持续加强主流媒体宣传、政务新媒体推送,扎实开展就业创业活动,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将就业支持政策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

人社局

各街镇

2022年底前

18.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适时组织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推动实施稳岗扩就业政策“免申即享”,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

人社局

各街镇

2022年底前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9.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面梳理并公开本行业主管范围内公共企事业单位名录、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依法及时处理社会公众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

2022年底前

三、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七)深化行政法规和规章集中公开。

20.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和市政府网站“规章”链接到区府门户网站“履职依据”栏目。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

2022年10月底前

(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2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管理,确保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11月底前

22.10月底前,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参照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按照全市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络发布格式,规范全区各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络发布格式。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10月底前

23.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上传至全市政策文件库实行“先入库,后公开”。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24.加强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管理,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清理,已失效废止的要及时移入失效废止文件库。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10月底前

(九)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25.切实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推动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权责清单涉及的政策依据与集中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相互关联。

区政府办公室、区营商局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26.加强全市政策文件库宣传推广,引导社会公众、行政机关广泛使用全市政策文件库,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区政府办公室、区营商局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十)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27.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规定(试行)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20号)相关要求,将涉及重要产业规划(计划)重大科技创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作为宣传解读重点。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政策问答、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真正让政策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十)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28.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教育、养老、医疗、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投资、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区政府办公室、区营商局、各街镇

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税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

29.持续推进教育、养老、医疗、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投资、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政策咨询事项咨询解答。高频政策咨询事项,要以图解、动画、短视频等易于传播的形式予以解答。

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

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税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1月底前

30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形成12345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及时解决涉及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定期对话务人员开展政策咨询、解读和知识库信息培训,熟练掌握相关利企惠民政策,提高热线政策咨询服务水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外联系电话、公开信箱、政务公开专区接到政策咨询后,应率先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建立登记台账,及时交办政策制定单位提供答复内容,并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回复咨询人。

区政府办公室、香坊分局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11月底前

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十)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31.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14号),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3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部门收取信息处理费前,要报区政府办公室进行核准。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33.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十)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34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十)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35.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承办职责,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中心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36.全面梳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逐一明确栏目内容、更新周期、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不断改进和提升运维水平。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中心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37.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区大数据中心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38.全面实施IPv6改造,确保2022年底前政府网站所有页面均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区大数据中心

——

2022年11月底前

39.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整体联动、协作发声机制,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中心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十五)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40动态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认真落实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11月底前

41及时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依据文件、政策清单、申报指南、申报信息、发放信息、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宣传,采取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制作一批政策宣传读物,免费向村(居)民发放。

区财政局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42分领域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2022年11月底前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公开7个工作日,公开期满后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政务公开专区供群众查阅。

区财政局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11月底前

43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十六)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44.落实《哈尔滨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要求,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标识清楚、设施完善、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政务公开专区,为基层群众集中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不断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区政府办公室

区文旅局、区营商局、区档案馆、街镇

2022年9月底前

(十七)持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45.2022年10月底前,各部门要全面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对照目录确定的公开事项,排查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公开情况,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予以及时公开。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应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2022年10月底前,各部门、各街镇对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10月底前

(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46.按照“谁起草、谁公开”原则,政府信息起草单位,要进一步压实信息发布责任。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起草单位要从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并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科学确定发布时间,避免发生误解误读。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47.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要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加大助企纾困、减税降费、投资审批、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疫情防控、稳岗就业等政策解读力度。政策出台前,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政策吹风会等方式吸纳公众意见、引导社会预期;政策公布时,要同步发布权威解读,并通过短视频、图文等形式提高传播到达率;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48.严格落实涉事部门政务舆情回应第一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助企纾困、减税降费、投资审批、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疫情防控、稳岗就业等领域的政务舆情,不断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区委网信办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十)有效改进工作作风。

49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定期组织政务公开研讨交流。针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点对点”服务,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加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的检查力度,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区政府办公室

——

2022年底前

50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本系统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强监管。

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

——

2022年底前

二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51.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52.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打表推进、销号管理。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10月底前

53.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

2022年底前

54.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区政府办公室

——

2022年底前

55.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问题不回应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街镇

2022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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